新疆天业(600075)12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域新实100%股权,交易对价29,395.31 万元。12月7日,新疆天业在新疆石河子市与天业集团签订了《关于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新疆天业将新增 24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8 万吨/年烧碱产能。
天业集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持股的国有全资公司,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24万吨/年聚氯乙烯、18万吨/年烧碱产能,主营烧碱、聚氯乙烯、高沸物、盐酸、次氯酸纳、液氯(5000 吨/年)、食品添加剂等的生产与销售。2021年1-6月,天域新实实现主营收入8.25亿元,利润总额1.25亿元,净利润1.09亿元。
新疆天业曾在2019年9月30 日,与天业集团、天域新实签订了《关于对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之协议》。2020年4月30日,天业集团将天域新实的日常经营委托给公司管理。待本次新疆天业完成对天域新实收购后,天业集团不再持有天域新实股权之日,以上委托管理法律关系终止。
2020年,新疆天业完成收购天能化工、天伟水泥,天能化工、天伟水泥分别于当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新疆天业具有65万吨聚氯乙烯树脂产能(包括45万吨通用聚氯乙烯树脂、 10万吨特种树脂、10万吨糊树脂)、47万吨离子膜烧碱产能、134 万吨电石产能,同时拥有2×300MW、2×330MW自备热电站,热电、电石产能富余。
本次收购完成后,新疆天业将新增24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8万吨/年烧碱产能,有助于充分匹配公司全资子公司热电、电石富余产能,实现循环产业链完整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链、业务结构,逐步落实天业集团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公司收购天域新实全部股权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截止2021年9月30日,新疆天业未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 151,965.69 万元、应收票据余额203,578.18 万元,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283.05 万元。新疆天业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交易公司以现金或天业集团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29,395.31万元天域新实100%股权转让对价,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对公司此次收购,新疆天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通过收购天域新实全部股权,有利于新疆天业未来进一步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打好基础;本次定价依据及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合理、合规,交易价格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天业集团签署的关于天域新实股权转让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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