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这也被业内视为政策先行区的顶层设计,同时该方案的实施将利好自动驾驶产业成为普遍共识。
对此,北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特聘专家、智联出行研究院自动驾驶法律政策中心主任何姗姗接受了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的专访。她表示,《实施方案》可谓破除了机制和政策的障碍,建立了自动驾驶创新型政策管理体系,同时为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政策先行区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立法的实验基地,其管理经验可以为未来地方或国家立法积累宝贵经验。
为未来立法积累经验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根据您多年的观察,本次《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有哪些?
何姗姗: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亟需适当的法律和政策框架。首先,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高速公路测试的限制,高速公路这一自动驾驶汽车的典型应用场景迟迟没有放开,制约了技术的发展。其次,由于各地道路测试结果互认难,导致企业背负了巨大的测试成本。此外,在现行法律体系下,自动驾驶汽车无法实现商业化落地,因此亟需建立一个适当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引导自动驾驶产业的有序发展。
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各国都把智能网联汽车视作新一轮新兴产业竞争的着力点,并且开始在自动驾驶领域的立法和政策上开展竞争,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在立法已经走在了前列,立法方向也从鼓励测试转变为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落地做铺垫。这无不显示出各国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重视。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您认为,政策先行区探索实践的整体思路和逻辑是什么?
何姗姗:第一,《实施方案》是对自动驾驶涉及的问题的通盘考虑。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需要适当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对新技术的引导和监管必须要有一个全盘的考虑。方案共提出五大主要任务措施,体现出政策先行区对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通盘考虑,确定了政策先行区自动驾驶管理的顶层设计框架。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了这种全盘式立法或政策推进思路。如美国联邦众议院和参议院在2017年分别提出了《自动驾驶法案》和《安全愿景法案》。韩国也在2019年4月公布了《促进和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法案》,系统性地对核心概念、自动驾驶相关基础设施、测试区域、高精度地图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实施方案》兼具前瞻性和灵活性。一方面,《实施方案》点明了政策先行区的未来工作方向,即围绕自动驾驶的测试和应用建立一套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的、系统的管理体系,填补目前规则和监管的空白,具备前瞻性。另一方面,政策具备很强的灵活性,框架下的具体政策可以随着技术和应用场景的迭代进行快速调整,既为技术发展预留空间,同时可以起到更好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实施方案》立足先行先试,可以为未来立法积累宝贵经验。目前在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标准、责任划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等方面,全世界都鲜有先例,然而技术的发展却要求明确的监管思路。在此背景下,现阶段,世界各国和中国很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北京通过在政策先行区内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应用创造条件,开展一系列试点工作,成功的经验可优先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此外,政策先行区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立法的实验基地,其管理经验可以为未来地方或国家立法积累宝贵经验。
推动自动驾驶落地应用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在您看来,《实施方案》是如何推动自动驾驶的落地应用?在这些方面有哪些亮点?
何姗姗:我认为,《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明确了政策先行区未来的工作路线图,包括优化测试管理、探索商业化运营管理、探索无人配送车、无人小巴(无方向盘)等新产品的应用管理、提升智能化要素融合协同能力、以及建立、完善事中、事后配套制度体系等。
具体来看,针对现阶段我国在道路测试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优化现有测试管理规则,开展异地道路测试结果互认和豁免工作,在政策先行区内制定高速公路测试管理规则,以满足企业日益多样的测试需求。
根据《实施方案》,政策先行区将鼓励自动驾驶技术在出行服务、公交车、物流以及自主泊车等方面的商业化应用探索,并允许收费。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商业化运营安全,也会制定安全监管等相关的配套细则。政策先行区这一探索与目前国际上的主流趋势相同。
针对无人配送车、无人小巴(无方向盘)等智能网联新产品,政策先行区拟研究制定针对新产品的测试评估方法和应用管理规定,明确路权和相应的通行规则及监管体系,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鼓励新产品、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和商业化探索。
此外,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可以为自动驾驶车辆提供有力的支撑,加速自动驾驶汽车的规模化商业应用。为此,政策先行区将为打造融合、高效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提供政策支持,并为智能汽车基础地图、云控平台建设匹配相应的政策资源。
自动驾驶汽车除了准入难以外,在应用环节也面临规则不清晰、配套监管空白的难题,特别是在运营监管、交通执法和事故责任、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以及保险方面,《实施方案》也针对这些难题提出建立并完善事中、事后配套制度体系,以更好地为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管理细则和标准有望加快建设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最后,您对政策先行区的未来有哪些展望?
何姗姗:可以看出,《实施方案》只是提出了政策先行区的未来工作框架,具体的配套措施和细则还有待政策先行区后续进行制定。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实施方案》有望在政策先行区范围内为自动驾驶商业化提供政策支撑,在《实施方案》框架下,未来政策先行区的工作重点包括促进管理细则和标准建设等,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根据技术和应用场景的需求,解决自动驾驶商业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问题,并为自动驾驶立法和监管积累宝贵的经验。
在管理细则建设上,为了落实《实施方案》所提出的五大任务措施,未来政策先行区将构建先行区运行管理类、测试优化类、商业运营类、交通执法类、安全运营类、数据和网络安全类、智能化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类等至少七大类制度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
另一方面,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落地需要大量标准的支撑,《实施方案》也将标准体系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根据《实施方案》,未来政策先行区将持续推进和鼓励智能网联产品类,道路感知、通信系统和云控平台等基础设施类,安全运营规范类,智能汽车地图类,网络安全和数据类等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和地方性标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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